摘要
1994年1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批准我国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山东曲阜孔庙、孔林、孔府,湖北武当山古建筑群,西藏布达拉宫等4项文化遗产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名录》。至此,连同1992年被批准列入的5项文化遗产:长城、北京故宫、敦煌莫高窟、秦始皇陵、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1项自然与文化遗产:泰山风景名胜区;1990年被批准列入的1项自然与文化遗产:黄山风景名胜区;1992年被批准列入的3项自然遗产: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黄龙风景名胜区,我国已有14项遗产被列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名录》。本刊在1995年第一期曾介绍过前十项遗产,现将1994年12月被批准列入的4项文化遗产简要介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