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领导同志在1994年全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方面要坚持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各级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加强法制建设,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均耕地少、土地公有制,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的三个国情建立一种能够有效保护、合理使用土地和科学管理的制度,必须明确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必须坚持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土地管理权限要集中,不能逐级下放,该中央管的,必须由中央管,制定土地利用规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应由国家垄断,由国家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供应渠道、出让价格、土地用途和实行权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