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报载:某电影导演十分感慨地说:“现在真怪,电影观众年年大滑坡;电影厂年年赔本;电影明星出场费却年年大涨价。某影星开价竟高达一百万,我实在请不起她了。”影星身价,何其高矣?因此,笔者联想列近期市场上的反暴利活动。主演一部电影,付出了多少劳动?竟狮子大张口地要一百万元的片酬?试问:这算不算是暴利?也许有人要说,演员是艺术劳动,不是商品,不能与市场上的暴利等量齐观。外国的影星比这还高哩!是的,演员是艺术劳动,不是商品,是一种精神生产,应该按劳付酬。但是,付酬也要看看国情,看看人民的生活水平嘛!
出处
《当代戏剧》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4期46-46,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