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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燃机产品换发生产许可证工作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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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内燃机产品换发生产许可证工作已全面展开。本次换发生产许可证的范围是:凡在我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生产供销售441·2kw及以下柴油机和22·1kw及以下汽油机的企业和单位。在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结束后,将对无证产品进行查处。 为减轻企业负担.本次内燃机产品的换发证由原来的控机型申证改为按产品功率段申证。柴油机共分为五个申证单元,汽油机分为三个申证单元一大大减少了多类种生产企业的领证数量。
机构地区 鲁质监
出处 《内燃机与动力装置》 1996年第1期28-29,共2页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 & Powerpl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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