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中性与税收杠杆,二者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辩证统一的关系.税收中性的核心是使税收额外负担降至最小,以保证税收经济效率最优;而税收杠杆的主要目的是使税收额外收益最大,以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中性和规范的税制应是现阶段我国税收政策的基点;同时,又要强化税收杠杆的宏观调节作用,来弥补、校正市场调节的不足和偏差.
出处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1996年第2期29-32,共4页
Journal of Jilin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