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政协委员、香港星光集团董事局主席林光如来函反映:今年7月1日起,海关实行新报关手续。其中外资企业在国内交货(即海关转厂)一项,所得信息是,全部转厂交货的车辆,均须集中在深圳梅林等指定的地点办理报检和加封关封手续,方可放行。关于新的报关手续,在国内办厂的三资企业,对此项措施难以理解,普遍感到忧虑。如成事实,负面的影响相当大:其一,九龙海关辖区内数万家外资企业的车辆云集,给已经繁忙拥挤的深圳主要交通干道造成阻塞。其二,手续繁多,不符合优化程序、简化手续的办事原则。第三,浪费人力物力,增大成本,给企业带来诸多不便,企业难以承受,影响投资发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