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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未来的欧亚专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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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独联体国家政府首脑1993年3月12日在莫斯科签订的协议,建立了国际工业产权保护制度。国际工业产权保护委员会于1994年2月14~18日在日内瓦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总部召开的第3次会议上,通过并草签了名为《欧亚专利协定》的多边条约。通过的协定开辟了一个在完善发明保护制度方面各国进行合作的新阶段,从而强调了该协定的世界意义。新的地区性欧亚专利证将在批准该协定的各国生效。根据用俄语向莫斯科递交的申请而由欧亚专利主管部门发给的欧亚专利证在所有该协定签订国内有效。在交付年度税款的条件下,该专利证的有效期限为20年。外国公民根据专利合作协定可以申请欧亚专利。文中还谈到有关递交欧亚专利申请的问题。
作者 李斌
出处 《管理观察》 1996年第8期22-22,共1页 Management Obser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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