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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珠江三角洲实行双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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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推行双语制度(bilingualism),其不同只在于:有的构成双语体的是两种不同的语言,如印度;有的是同一语言的标准及其变体即方言,如中东阿拉伯的一些国家;有的两种语体同等重要,如加拿大的法语地区;有的则只以一种为主,另一种为辅,各自有不同的作用,如荷兰的佛莱芒地区。我国人民对双语的概念比较陌生,但对其实际却多有了解。如民族地区的兄弟民族,一般都是同时用汉语和本民族语;如香港地区,同时流行英语和汉语(粤方言,当地人又称为"广州话"或"广东话"等);如深圳,普通话、粤方言同时并行,基本上具有同等的地位。以前没有双语的概念,并不等于没有双语的实际语言生活。
作者 张振江
出处 《同舟共进》 1996年第5期13-1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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