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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化刍议——兼与毛志成先生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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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读毛志成先生大作《中国"小文化"群落的嬗变史》(《同舟共进》月刊1995年10期),对毛先生关于"大文化"的论点,我个人持有不同看法,特提出来与毛先生商榷。对于"大文化"的定义,毛先生认为"代表‘大本位’的利益和意志所创造出的文化,就是大文化。例如自然科学,代表的是人类的‘类’利益和‘类’意志,理应属于大文化。"但毛先生紧接着又说道:"即使这样的大文化,也因其仅仅限定在‘人本位’这个有限视角和行为中,只强化‘人’这一特种在世界万物中的‘中心’、‘主宰’、‘霸主’地位,将万千物种做为征伐对象、掠夺对象……"这在实际上也就认为这种代表人类的‘类’文化,算不得真正的大文化。毛先生文中又认为:"至于人类的精神文化,几乎从她诞生时起。
作者 陈嘉祥
出处 《同舟共进》 1996年第1期23-2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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