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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加强蚕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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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近来蚕药销售渠道多,管理混乱,伪劣蚕药不断涌入市场,给一些地区蚕农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等情况,凉山州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蚕药经营管理的通知,就有关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一、蚕药经营、管理。蚕药作为蚕业生产的专用商品,只能由各级蚕业部门经营,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经营。各县市要加强对蚕药的经营管理工作,重新审定蚕药经营许可证,取缔任何非蚕业部门和个人的蚕药经营权。原经营蚕药的其它单位和个人,应主动与蚕业部门联系。
出处 《四川蚕业》 1996年第2期44-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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