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染病防治工作是情系全社会的"公共卫生问题"。《传染病防治法》是我国第一部由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做为执法主体的公共卫生法律。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经过七年的实践,传染病预防、控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一、我国传染病防治管理一直体现了政府行为的特征建国四十七年来,党和政府一直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1955年国务院批准颁布了《传染病管理办法》,1978年国务院又将"办法"修订为《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传染病防治法》。我国传染病防治管理,无论是在行政管理阶段,还是走上法制管理阶段。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1996年第6期24-26,共3页
China Health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