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1995年下半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法规,如《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贷款通则》、《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等,无疑,给一向被称为金融业中的“白领”——掌管贷款审批大权的行长、主任、信贷人员头上套上了一顶顶“金箍咒”,并从法律上宣告了“只管贷不管收,只管签批不管效益”的粗放型贷款方式的结束。面对着市场经济下信贷工作的新要求,我们不禁要问:银行“白领”,你拿得动贷款笔吗?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1996年第4期35-35,共1页
China Rural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