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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保险推销形式并存是保险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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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进入九十年代,以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营销员为三大主干的保险推销形式在我国不同地区都有了相应的发展。从目前情况看,这三种形式各有特点,互为补充,在保险业的发展中起着各自的作用。一、多种保险推销形式在我国迅速发展保险代理人以保险人为被代理人。
作者 李兰若
出处 《华北金融》 1996年第12期10-11,16,共3页 Huabei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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