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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融业实行重要事项向央行报告制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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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2月以来,天津金融机构实行重要事项向央行快速报告制度。这是人行天津市分行加强金融监管又一新举措。实行重要事项向央行快速报告制度的天津金融机构囊括了当地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商行、金融市场、证券机构、邮政储汇局、城市合作银行筹备办公室等所有的金融机构。
出处 《华北金融》 1996年第8期26-26,共1页 Huabei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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