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5年8月,在美国亚特兰大举行的泛太平洋运动会上,澳大利亚的100米蛙泳选手萨曼莎··莱莉因被判在最后25米连续使用“蝶式向下蹬水”而被取消比赛成绩,尽管她在比赛中一路领先。比赛结束后,新闻发布会上的气氛异常沉闷。伤心的莱莉表示,她不会因此改变风格,因为自己并未做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动作。许多人同莱莉持相同态度,甚至连她的对手也感到这种处罚着实使人难过。莱莉的教练斯科特·沃尔克斯先生称裁判的决定完全是一个“可笑的错误”,他说,“莱莉的游泳姿势是技术上的进步,是十分完美的”。
出处
《游泳》
1996年第2期7-8,共2页
Swimm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