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新闻媒介因批评报道引发了一些“新闻官司”。因笔者搞过多年的批评报道,一些同仁好友问我“怕不怕”?我说不怕,而且还乐当这样的“被告”,因为“被告”不是败诉的代名词,当上被告,才有为自己的真实而辩解的场合,否则,原告不与你对簿公堂,会在背后“打小报告”,就会给不明真相的人造成“说是就是不是也是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的印象,如此下去,记者的形象受损不说,新闻媒介的声誉也受影响。话说回来,不怕当“被告”,前提是批评报道要真实、准确。而批评报道要求得真实,在采访中必须努力掌握全、辨、深三个关节栏。所谓“全”,就是要采访到与一件批评报道有关的全部事实。任何一个事物的真实。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1996年第4期37-38,共2页
Youth Journa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