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精明的经营者无不渴求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发展自己,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而,技术引进和技术转让活动在国际、国内经济交往中日见频繁,而技术的作价问题则是技术供求双方都颇感踌躇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众所周知,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价格的基础就是商品的价值量,那么,如何确定某一技术的价值量进而确定其价格呢? 显然,我们不能依照一般商品的定价原则来给某一技术定价,因为任何专利技术都只属于技术发明者个人,某一门技术的产生没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出处
《广西农学报》
1996年第3期56-58,共3页
Journal of Guangxi Agri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