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签订经济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从众多的经济合同纠纷来看,在签订经济合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签订“衙门合同”造成合同纠纷。所谓“衙门合同”是指当事人方凭借行政手段采取上级对下级的行政命令方式,或采取行政干预的办法,迫使承包者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违背承包者的意愿,其结果是承包条款无法兑现。如有的外来水稻户为了能多包地、包好地,违心地在连队行政干预下的合同上签字,否则就不让包地。年终有的水稻产完不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偷偷地将水稻和农机具卖掉,远走他乡,给农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出处
《北方经贸》
1996年第2期30-31,共2页
Northern Economy and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