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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合作经济组织新会计核算知识(三) 第二讲 固定资产的核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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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照村合作经济组织新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产畜、役畜、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直在3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劳动资料,列作低值易耗品。但有些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作者 柴会
出处 《农村财务会计》 北大核心 1996年第9期38-4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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