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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比率分析(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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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3、综合差价率。指企业在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情况下,一定时期商品进销差价与同期存、销的全部商品之比,用于计算存、销商品各自应分摊的进销差价。计算公式为:综合差价率=("商品进销差价"帐户期末余额(分摊前))/("商品销售成本"帐户借方本期发生额)+("库存商品"帐户期末余额)×100%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按售价计算的本期商品销售总额×综合差价率库存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库存商品"帐户期末余额×综合差价率或=分摊前的"商品进销差价"帐户期末余额-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综合差价率公式分子"商品进销差价"帐户期末余额,即该帐户期末分摊前的余额(贷方);公式分母"商品销售成本"帐户借方本期发生额,就是按售价计算的本期商品销售总额。
作者 王英贤
出处 《农村财务会计》 北大核心 1996年第9期42-4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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