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起草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意见》,明确了1996年及近期“打假”的六项重点工作。这六项重点是:一、各商业企业要对库存、在销商品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各地打假办组织抽查,抽查面不少于30%,抽查结果要通过新闻单位公开发布。二、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问题严重的商品市场进行限期重点整顿。对限期整顿不见成效的市场要坚决关闭.
出处
《摩托车信息》
1996年第5期10-10,共1页
Motorcycl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