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秦山核电站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问题的通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秦山核电站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问题的通知1996年2月16日财税字[1996]22号(全文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秦山核电站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问题的通知...
出处 《中国税务》 1996年第5期41-41,共1页 China Taxatio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