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考察了制约梁启超从事政治活动的根本政治法律观念,其特征是:从横向对比中,他着意阐发了中西政治法律思想的时代性差异,指明了中华法系由于弃置先秦法家的法治主义,故为以礼治主义为表、以人治主义为实的专制主义本质;从历史发展来看,在向理想的大同世界过渡的长河中,西方的政治法律制度并不足以作为中国进行法制建设的参照物,而必须将理想与现实结合起来,以推进社会的逐步进化为目的,实行以伸民权为中心的各种调种主义原则。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1996年第2期15-24,共10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