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赌乃贪婪之子,罪恶之父"这是人们从无数个血泪教训中总结出来的箴言,事实也确是如此。赌向刑场。1993年10月29日,一声枪响,为潘传坤的生命划上了句号。这个从民办教师经考试调入金融部门的幸运者,从1988年11月到1992年5月,共贪污、挪用20多万元用于自己和借给他人赌博。某建筑服务公司会计兼出纳吴伟清,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3年中就奏完了"功臣——赌徒——死囚"三部曲,在部队时多次立功受奖,却经不起社会上一些赌徒的引诱,疯狂地参赌,共贪污、挪用公款达30万元,把自己33岁的年轻生命送上了断头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