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对贪污贿赂的主要特点作了如下分析:一是犯罪数额越来越大,重大特大案件成倍增加。检察机关1993年1至9月立案侦查万元以上的大案及要案占立案总数的六成,其中有50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案77件,100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假冒商标案l57件,分别是1992年同期的2倍和3倍。二是从犯罪的人员看,贪污的多是管钱的,受贿的多是掌握人财物权力的,特别是直接掌管某项具体权力的人作案的多。三是从发案部门看,发生在银行系统、铁路系统、基建和土地审批部门等垄断性行业的案件较多,经济建设热点部门,包括证券市场、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的犯罪形式。四是团伙犯罪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