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虽有谓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者,然亦不乏率尔走笔,敷衍塞责的,无视语法者有之,不顾事理者亦有之,如是乎,把本来想要表达的意思,全给说到相反的方面去了。下举二例,可见一斑。例一:真正的“闲暇”,什么都可以干(当然违法乱纪的事除外),什么都可以不干(当然见死不救的事除外)。(《经济日报》1995年6月21日第九版)这里,前一括弧中的注释语所表达的意思是违法乱纪的事绝不能干;而后一个括弧注释说的是“见死不救”的事反倒可以去干了。此又显非作者本意。试想,我们咋能去干那“见死不救”之事呢?
出处
《写作(中)》
1996年第1期48-48,共1页
Wri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