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文化遗产,是历史的载体。西藏文物是中华民族灿烂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独特的历史、科学、文化价值和艺术魅力著称于世。做好文物工作是历史的继承和发展,对于促进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进行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教育,将起到重要作用。我区文物工作起步于自治区筹委会成立时期,近4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文物工作尤其是文物保护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近十几年来,国家和自治区财政共投入两亿多元资金,先后对扎什伦布寺、桑耶寺、萨迦寺、古格故城、大昭寺、布达拉宫、罗布林卡、甘丹等十几座古建筑进行了重要修缮和修复。其中布达拉宫的维修工程,受到党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