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84年开始,我们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国有资产以每年平均百分之十几的速度递增,国有经济正在不断壮大。但是,国有企业改革相对来说还比较滞后,国有企业尚没有完全投入到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去,没有严格按着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律办事。结果必然是存量资产难以重组,结构难以调整,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难以提高。我们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进程中,当务之急就是要为国有经济同市场经济体制的结合寻找有效途径,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推动国有企业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国有企业进入市场同其他经济成份企业进行公平竞争,必须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如果企业有了自主权,他们就会在竞争的压力之下,及时调整自己的经营发展战略,加强内部管理和技术改造,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要的拳头产品,确保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企业自主权能否落实,关键在于政府职能是否转变,我们希望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进一步转变职能,全而落实《企业法》和《转机条例》赋予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权利。国有企业进入市场同其他经济成份进行公平竞争,必须卸掉包袱,轻装上阵。由于历史和其他方面的种种原因,国有企业普遍背上三大包袱。即负债过重、富裕人员过多和企业承担社会义务过多,使国有企业成本过高,效率低下,不堪其负,很难同新兴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竞争。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为企业办实事。比如可以通过"贷改投"、追加国有企业资本金、"债权换股权"、合理冲销呆账等措施,逐步减少国有企业负债率;可以兴办第三产业、开辟新的就业途径以及自谋职业等分流富裕人员;并采取措施减轻企业承担社会事务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