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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征收土地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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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悉,为了使我国房地产市场不断完善,向法制化、国际化方面健康发展,控制土地的炒卖活动,国家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规定,对“晒太阳”的土地,征收“土地闲置费”。 针对国有土地大量闲置现象,国家将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者,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费20%以下妁土地闲置费。
出处 《企业科技与发展》 1996年第4期2-2,共1页 Sci-Tech &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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