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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县法院实行案件执行限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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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阳县法院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需要,实行案件执行限期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995年该院执结各类案件421件,较上年增长了37%。执行难,是当前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
作者 冷北宁
机构地区 海阳县人民法院
出处 《山东审判》 1996年第6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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