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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需要更多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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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与前两三年相比,消费者理直气壮多了。不过,还没理直气壮到一点气都不受的地步。这说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得进一步保护。什么时候,产品有了问题,服务不那么周到,不待顾客提出,便有企业专司质量的人士主动致歉、补偿,那才是法律彻底到位之时。这样的日子等不来,唯有靠法律从内容到执行的不断完善。依我看,其中一条就是加大损害赔偿的金额。本刊总编辑艾丰有句名言:"消费者是贿赂不了的!"我想再加一句:得能偿失消费者才会人人奋起打假治劣。
作者 方天
出处 《中国质量万里行》 1996年第4期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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