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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您们好!今年二月底,我曾向贵社投诉青岛金达自行车厂生产的"奥克"牌自行车质量问题,没想到在短短1个月内问题竟圆满地解决了,当我骑车上班时,我只有一个想法,谢谢中国质量万里行的同志们,是您们给我自行车提供焕然一新的机会,您们费心了。以前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无处伸诉,只能自认倒霉。自从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连续几年的"3.15"中国质量万里行之后,我们才知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保护,并且试着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对于象我这头一次争取权益的消费者来说,我不仅找到了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及中国消费者协会二位为消费者撑腰的好婆婆,也遇到了象金达自行车厂这样急消费者所急,注重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好厂子。
出处 《中国质量万里行》 1996年第7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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