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行食盐专营,是国家既定的方针,也是早在两年前就已经明确了的法规。专营,顾名思义,就是专一化经营,垄断性行业,垂直一体的渠道。除国家及各级政府指定的经营部门以外,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从事食盐的产、调、销、存及管理工作。国务院明确食盐专营的批示已二年了,但陕西省及全国的食盐专营工作却依然进展甚微,原因在于社会舆论不充分,相应法规不完善,上下营销不统一,市场管理措施不强劲等。可见,要全面推进专营,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工作力度。 一、从健全法规,理顺体制入手,使专营工作全面上轨。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食盐专营的社会知名度。要利用报刊、影视、标语。
出处
《现代企业》
1996年第4期19-20,共2页
Modern Enterpr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