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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准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公务员离职时可发给离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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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人事部《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于1995年7月18日正式颁布实施。该规定对本人主动提出辞职的公务员未明确发给辞职费,这与目前仍在执行的国务院侨办、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归侨。
作者 徐平
出处 《华人时刊》 1996年第6期48-48,共1页 Chinese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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