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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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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湖南两省根据国务院国发(1991)33号文件精神及民政部的部署要求,于1991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近两年来,两省的各级党委、政府将农保工作作为推动农村改革、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实行计划生育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使农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主要特点是:一是农保工作覆盖面广。到去年底,江苏、湖南两省所有地、市、县都已开展农保工作。江苏省90%以上的乡镇开展农保工作,我们所到的扬州、南通两市,共19个县(市、区)、569个乡(镇),早在1994年就开展了这项工作。湖南省80%乡镇开展了农保工作,宁乡县。
出处 《决策与信息》 1996年第8期19-20,共2页 Decision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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