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基础上发展市场经济,这已经成为历史。然而,在以公有制占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基础上发展市场经济,则是史无前例的,半个多世纪以来,这始终是摆在社会主义历史面前的崭新课题。 许多国家之所以历史地选择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为了扬弃私有制基础上固有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诸如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和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以及由此产生的劳资矛盾、阶级剥削和两极分化等等。当公有制在许多国家建立之后,他们大都建立了计划经济体制,它的确在某种程度上抑制或消除了私有制基础上的诸多矛盾和问题。但出人预料的是,又产生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比如资源配置不合理、浪费严重,个体积极性和创造力受到压抑、企业效率低下、社会供给严重短缺,以及平均主义、官僚主义等等。所以,社会主义便驶入了和市场经济相接轨的历史。因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经济的运行基本上依赖于市场机制,市场机制的最大优势就是能够在微观领域里积极有效地合理配置资源,激励个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最大程度地提高效率和节约成本,增强社会供给,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要。然而,在公有制占主体的所有制结构的基础上如何发展市场经济,特别是如何实现国有企业?
出处
《攀登(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6年第4期26-31,共6页
New Heights(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