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宏观地将我国企业按照分工与专业化的方式划分,可以发现我国大多数企业处于下述四种体制之一:一是全能型企业。全能型企业是指生产最终产品所需的全部或几乎全部零配件或工艺都由该企业自己完成。在我国机械行业中约占80%,而在日本、美国几乎不存在,零配件和工艺自制率约40%。二是小社会型企业。这种类型是指生产的最终产品,以及为职工、家属、企业服务的职能全部由企业自己承担。在我国几乎100%是这类企业。三是低水平重复建设。四是小规模工厂。
出处
《中国煤炭工业》
1995年第8期14-16,共3页
China coal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