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科学、严密、效能、符合中国国情的地方税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建立分税制财政体系的基础。1994年的分税制具有朋显的过渡性质,从设计到实施一年多来的情况看,由于地方税体系比较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分税制的规范化,进而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引起许多矛盾,多数地方难于以现行地方税制为基础,形成充满活力的生财机制。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构建地方税体系:
出处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5年第3期36-37,共2页
Journal of GuangXi Cadres College of Economic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