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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赋予京、津、沪棉花进口经营权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发出通知,就赋予北京、天津、上海市棉花进口经营权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赋予北京、天津、上海市棉花进口经营权,由三市各确定一家工业公司或外贸公司经营。去年由于国家对棉花等五种重要商品的进口临时采取由有关专业进出口总公司统一经营的办法,京、津。
出处 《决策咨询》 1995年第4期62-63,共2页 Decision-Making & Consulta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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