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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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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10月2日,上海《新民晚报》第九版刊登了陈梅荐自《服务导报》的文章,该文称:无锡市郊区工商局公开销售处理假冒五粮液酒,这批酒是办案中查获的,经上海酒类专卖局鉴定,属于“假冒”。但不是“伪劣”。对“酒是真的,牌子是假的”还有食用价值的食品,究竟该怎样处理,这个问题可留待有关部门商量解决,
作者 单亚非
机构地区 <上海证券报>
出处 《当代劳模》 1995年第4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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