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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一九九五年度国家定购粮食分配调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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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是实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的第一年,做好国家定购粮的分配调拨工作,是稳定粮食市场、抑制通货膨胀、保证社会稳定的重要宏观调控手段。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管好用好国家定购粮,保证调拨计划的顺利实施。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明晰粮权,严格计划管理国家定购粮食所有权属国务院,分配、使用、调拨权在省政府,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分配、动用定购粮食。省政府计划分配、调拨给各地市的定购粮食,其使用分配权归地市人民政府(行署)。县区一级如何管理使用定购粮食,由各地市政府(行署)确定。省粮食局代省政府对定购粮食实行统一的指令性计划管理,对全省定购粮食的收购、销售、调拨、加工、储存等业务按有关政策实施统一管理,并监督检查执行。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5年第21期11-13,共3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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