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委托给有关商业银行代为经营,即现行的所谓"代理体制"。这种代理体制是长久之策,还是权宜之计,是金融界乃至社会各界都比较关注的问题。一年来的实践证明,代理体制弊多利少,代理体制延续的时间愈长,弊端就愈突出,如果等矛盾积累到非解决不可的时候,造成的损失就愈大,最终妨碍国家组建农业政策性银行目标的实现。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之所以不适应代理体制,是由其自身的特点决定的。一是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规模大;二是资金分布面宽;三是管理难度大。
出处
《农业发展与金融》
1995年第6期15-15,共1页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and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