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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农行决定从六个方面代理好农发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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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代理农发行业务工作。代理农发行业务,是国务院赋予农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州农行要求各县农行要把代理业务视同自营业务管好。把代理农发行业务工作做好,既有利于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也有利于农行业务发展和财务收入增加。二、成立代理农发行信贷业务机构,统一管理农发行信贷资产。州农行成立"代理农发行信贷业务科",具体承担对农发行政策性资金管理的责任,并要求各县农行要相应成立代理农发行信贷业务机构,于6月底前结束。
作者 文农银
出处 《农业发展与金融》 1995年第6期37-37,共1页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and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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