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来西亚的“六、三、二制”基础教育阶段就已大量渗入职业教育。小学生在初等教育的第4年开始接触就业科目,4—6年级的学生要学会至少一种操作技能。在初中阶段的3年里,学生除学习文化课程外,还要学习包括工艺劳作、业务研究、家教学和农业科学等在内的综合职业科目。按照新的高级中学课程,学生在其后的两年教育中可任意选择艺术和人文学班、科学班、宗教班和技术与职业班。这样,普教、职教紧密结合的基础教育,使学生初步具备了基本的就业经验和机会,发展了职业意识和对职业的理解能力。
出处
《职教论坛》
北大核心
1995年第4期48-49,共2页
Journal of Vocation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