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我国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造。在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中,我国将有一大批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改变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没有改变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因此,在股份公司企业里仍然必须实行职工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工及其工会组织的监督职能。 一、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工会监督存在的问题 在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的起始阶段。有关法规和配套措施跟不上,相当一批股份制企业不规范,没有按股份制的一些基本规则办事,严重削弱了职工民主管理职能,影响了工会监督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企业的职代会被取消。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后,在企业的性质,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职代会的职权及其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关系等方面。
出处
《学习论坛》
北大核心
1995年第7期19-20,10,共3页
Tribune of Stu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