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世纪的文艺作品,是那个时代关于世界的观念的反映,是以某种相当的形式把这些观念予以模式化,具有某种超出正文之外的联系的总和。众所周知,中世纪艺术本身的特点是模式非常刻板,文学中的这些模式往往采取具有规模化样式化的形式,这既表现在创作本身,也以独特的方式表现在“阅读”正文方面。在这方面,甚至连古代艺术也不像中世纪作品那样借助于类比、象征、刻板公式等等才能达到思想上的丰满。中世纪的思想体系决定了当时作家独特的创作宗旨、特殊的创作方法,也决定了他们以另一种态度对待以前的传统(口头的或书面的),
出处
《南方文坛》
1995年第2期50-62,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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