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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撤销信宜县设立信宜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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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信宜县撤县设市的请示》(粤府[1994]70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信宜县,设立信宜市(县级),以原信宜县的行政区域为信宜市的行政区域。
机构地区 民政部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5年第28期1199-1199,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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