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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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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在农村相应地建立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很紧迫。1991年1月,国务院决定由民政部负责开展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民政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并在山东等地组织了较大规模的试点,有条件的地区在试点的基础上正在逐步推开。
机构地区 民政部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5年第26期1052-1055,共4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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