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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 要求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中的房产登记工作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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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国资事发[1995]31号文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决定从199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并向行政事业单位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行政事业单位)》。为配合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中的房产登记工作。
作者 蔡子琛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1995年第10期17-17,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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