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三次房改工作会议后,公房出售全面推开,不少地方出现了低价突击售房现象。为确保房改工作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1994年初发出通知,制止低价出售公有住房。1994年8月,在全国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家体改委再一次指出,低价售房不是真正的住房制度改革。 低价售房,国家三令五申严厉制止,但各地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人们认识上不尽一致,在确定售价和优惠政策上各行其是,客观上形成了出售公房“乱哄哄”,低价售房仍时有发生。 公房出售健康发展的关键是合理确定房价。公房售价的合理化,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权威性的定价原则,否则,由于定价原则的不统一、人为定价的主观任意性,各种不规范的优惠政策,客观上必然产生低价售房。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1995年第2期37-37,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